引用:
原文由 cs5988 於 2007-11-27 02:24 發表
感謝您的指教 其實我不在乎被查 重點是他們有法條可以允許他們這麼做嗎 如果有 當然我無話可說 如果沒有 那他們是濫權 而且行動電話業者是否也觸法 ...
用手機門號查出地址,一般徵信社的收費約5000~8000元,
且行動電話業者調客戶資料,就像你問到的,需要警政署出具公文再加上內部討論才能將資料給相關單位.
除了農委會
濫權之外,還有可能是檢調部門
失職未做好個人資料保護的把關責任,
也就是農委會是可以要求資料,但檢調不應該給,有侵犯人權的嫌疑。所以,牽涉到的部門就很多了!
其實就只要到監察院網路申訴一下,他們就會公文來公文去給相關部門(算是調查的一部份)
若監察院受理,沒幾個星期你就會收到監察院的公文,然後會再收到相關單位的回覆公文副本(可能有農委會和警政署的)
到時可能會在公文裡解釋回覆你提出的問題。(若寄院長信箱,則可能只是Email回覆,)
因為也有可能是知道你手機地址的人,提供住址給農委會。他們就解釋一下就好了!
若農委會真的有權依法這樣查,監察院也沒意見,那就沒事了!
若農委會或檢調單位有違法濫權或失職,監察院則可提出糾正。
雖然現在監察院沒有監察委員,無法提出糾正案,(明年可能就有監委了!)
但大多在這樣公文來公文去之後,監察院還沒糾正,相關單位就已被嚇到改善了!
PS.
對於公職人員/國營事業的失職或違法,找監察院比找立委、議員(民代)要有效!
民代因為沒有監察院的調查權,也不像監察院有糾正/彈劾權,
而民代又要討選票,才會常常拿著未經證實的資料在媒體做秀卻又擺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