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小竹子 於 2009-9-8 13:51 發表 我也是這樣覺得說 這樣只會讓人更不敢認養貓咪 而且我覺得10萬真的有點多耶= = 他是真的要給他教訓還是這是個要錢的藉口??
原文由 JUSS學生 於 2010-3-14 15:59 發表 怎覺得大家都模糊焦點了!!這個丟掉貓的聽說他之前也是中途的人 不可能不知道條約的阿!! 怎覺得這ㄍ丟掉貓的小姐事活該!!怎可能只丟掉那兩隻 家裡還有一隻沒丟掉!!大家去看看貓x論壇的主人回的吧 主要還是那個認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