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北縣][新聞] 貓抓症 冒疹長膿又發燒 ~~~請大家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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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月兒
時間:
2006-4-14 13:16
標題:
[台北縣][新聞] 貓抓症 冒疹長膿又發燒 ~~~請大家要小心
貓抓症 冒疹長膿又發燒
【聯合新聞網 記者詹建富/報導】
近年來,養寵物的民眾越來越多,寵物專門店林立,但醫師發現,部分寵物店的員工由於職前訓練不夠,被貓、狗的爪子抓傷而出現貓抓症的個案明顯增加,提醒寵物店工作者要多加防範。
衛生署台北醫院外科主任歐亮宏指出,最近院陸續接獲三例疑似貓抓症的個案求治,經通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追蹤,其中有兩例證實為貓抓症,其感染原因都是寵物店員工因清洗寵物貓時不慎被抓傷引起,幸經投與新一代的紅黴素Klaricid,連續治療四週後才獲得痊癒。
歐亮宏指出,貓抓症的病患都可在皮膚上找到貓或狗等動物的抓痕,若不予處置,約一到兩星期皮膚會出現丘疹或膿 ,而且合併類似感冒、發燒等症狀,但由於部分病人的皮膚病變會自動消失,往往對此不以為意。
問題是,約有10~20%會引起同側手臂淋巴發炎,或腋下淋巴腺腫大的現象,且由於貓抓症多半感染革蘭式陰性桿菌如Bartonella(巴東式菌),需以紅黴素治療,若沒有對症下藥,或僅接受不規律的治療,將不易痊癒,以致在抓傷處傷口不易癒合,並有疹子形成。
歐亮宏表示,也有報告指出,包括兔子、猴子等寵物也會引起接觸者意外被抓傷,一旦遭動物抓傷,就要趕快就醫。
:idea: ~~以上由奇摩新聞提供~~
:idea: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060414/15/3186q.html
作者:
月兒
時間:
2006-4-14 16:30
這個新聞發出來之後,會不會讓貓主人們心怕怕的呀~ :shock:
就我而言....不會
因為被咪咪抓也抓傷過,咬也咬破皮啦...
現在~已經百毒不侵了 (咪咪貓毒) 8) 8) 8)
會中標的人還是會中標啦~
對我而言...
咪咪健康是最重要的~
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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