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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病貓真的非常可惡

很感謝飛格管理員幫我把藍貓妹的賣貓文移至證物區!!

另外在感謝各位買家賣家貓友前輩的私訊或傳LINE關心支持~

小妹在此向您們深深一鞠躬~以後有機會讓小妹好好回報答謝您們~

PS:因為公司正值旺季~各部各課大家都'忙翻了~所以下週一樣只有週休二日才能上網ㄛ!!

---> 開版買家如有急事要找我可以打手機~不要又說我再躲妳了~感謝ㄛ!!

PS:私訊妳說我"不常上網"的定義:就是沒事不會上網~有事也要週末才會上網(工作優先)
這裡有BBQ滴日月喵~歡迎蒞臨日月貓宮賞貓ㄛ~^0^
(飛格寵物家族-如此用心服務大家-麻煩無聊時幫忙點點廣告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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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算工作到一段落還是要進公司,你以為只有你要上班?

拖到第四天? 妳是告訴我星期五會好的,一度我也以為好了(我點動物消炎眼藥時我還是相信她的眼睛是被抓傷哈哈...)

星期六繼續流淚沒好,我星期六帶去看醫生是合情合理的事,也被告知動物消炎眼藥含有類固醇不適合眼睛有傷口的貓,害我很緊張的問醫師小貓眼睛有無傷口,醫師回答別擔心小貓眼睛好的很沒受傷。


還有實在是不知道賣家什麼時候覺得我們9點接到貓? 當天貨車誤點10.30到我們還拜託站務員快點才拿到貓  

在這段交易中你已經對我做了太多胡亂的假想和猜測了
1.我養2隻貓以上(以上在數學中式包含2)實際上1隻  2.我9點領到貓實際上10.30  3.沒看清貓皰疹病毒會引起什麼症狀就猜發燒是因為洗澡引起  

回答賣家問題差點忘了

1.9/12我說眼睛好了:前一天還是早上說的樣子吧"兩隻"眼睛都有發炎跡象(眼睛紅流淚) 我先點了動物用消炎眼藥 當晚是有好轉~可惜9/13觀察又流淚了
  我是買家非動物醫師,一切動物醫師看到的為主,而賣家本來就該負責物品買賣中物品說明清楚詳細的部份。
你只說過一隻眼睛有流淚吧?這裡我當初可沒質問妳

2.發燒:不好意思貓皰疹病毒的項目之一就是發燒,因為伴隨發燒和眼淚鼻涕所以動物醫師說明小心貓瘟的機會,經過觀察期是皰疹病毒無誤。
      說明可能是"貓瘟"造成賣家恐慌實屬告知,並非我個人判斷。



3.我家只有養一隻貓並非你說的多貓,所有該有的疫苗晶片都有打,疫苗是預防貓皰疹病毒的,我家的大貓眼睛腫是感冒這醫院可是有證明的哈哈 而且呢~是6月的事了

4.絛蟲:沒有講出跳蚤來源我到底要怎麼說絛蟲哪來的?而且跳蚤妳賠了這點我應該說了很多遍了,現在反過來你說我污賴妳?
      口說無憑
      我家大貓 米克斯 短毛 顏色跟小貓有天壤之別,我那搓毛是要去哪梳?路邊的野貓?

5.蚤不到:大家都知道說明書上寫的是前後48小時不能洗澡,洗完澡不能馬上滴...這個你養這麼多貓會不知道? 這裡你有負責了我也不想說了 我不追究不想難看的也只有這一項

6.壁虱:壁虱不喜歡貓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因為貓會去咬,但是不代表貓不會長壁虱,各大動物網站都有案例。

7.感冒流鼻水發燒精神應該不繼也不會吃?請看我的影片,看完醫生當天"所有症狀都有",小貓還是吃很多也會玩。
  小貓在你那沒發燒也請提出證明,不要再說會衝會跑會跳就是沒發燒沒生病。


8.耳疥蟲:耳疥蟲已經讓耳朵發炎了,這並非一天兩天的事,各大政府核准的動物醫院都可以找到耳疥蟲生命週期3周,這群蟲至少在小貓耳朵裡3個星期了。

9.除蟲除蚤餵驅蟲藥:你說有除蟲除蚤但不保證沒蟲沒蚤沒寄生蟲 這裡我資質駑鈍,相信大部份買家都會認為除蟲除蚤體內驅蟲就等於都沒有任何蟲吧?

10."不管你有沒有寫"物品賣出就是要保證它的完好性否則法律上就是瑕疵品

簡單舉個例好了:你買一支iPhone卻不能打電話,去問賣家,他告訴你:我又沒說iPhone可以打電話!合理嗎?

妹妹念法律親戚書記官很好啊~但關我什麼事?

喔~你指的那些想告就去告吧~什麼恐嚇啊~公然侮辱等等的  
連我要告你不需要去高雄是為什麼都不知道,我到底是要怕什麼?

如果我敗訴要求條件要跟我一樣,還說要附帶無條件退貓?唉...我勸你人不要自曝其短會比較好
好心告訴妳訴訟費不包括律師費這你應該知道吧?

妳看不到圖片請右鍵新分頁開啟,我這還有很多照片沒放,不太會貼圖實在是抱歉了。

版友問我要什麼 道歉 和 醫藥費(法律上叫做物品損害賠償費)
就算你要求退貓也是得付他在我這所有的花費和他本身的價金,只要妳不願意付,在法律上妳沒有任何立場要求退貓。


請問還有什麼地方不清楚?
既然賣家出面了那就可以好好對談了,請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為何9/14不LINE你選擇發文?(我可是從9/13晚上掙扎到9/14號凌晨才發文)
告訴我眼睛抓傷不是抓傷、告訴我只有一眼抓傷痛卻是兩眼都流淚、告訴我除蟲卻還有蟲,我到底要怎麼再信任妳?

最後寵物契約我們沒簽,所以這次交易並不受那個契約所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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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媽呀!
一隻售價4900元的貓 能吵成這樣!!!!!!!!

有價的東西.稱之商品
商品有問題. 賣家不應該賣!
消費者若得知商品有瑕疵.就應該退給賣家...取回4900元.
若不退貨.就表示買家願意接受寵物的現況!

寵物交易常有糾紛
都是夾雜了一堆感情和情緒進去....
剪不斷. 理還亂....

我也是業者. 不過我想替這位賣家說句話....
若您(消費者)
這麼嫌棄這隻小貓....
麻煩您速速把這商品...退還給賣家...取回您的辛苦錢~4900元...

你們這是交易糾紛...
民事訴訟蠻冗長的... 糾紛金額又小.... 超無趣的!!!( ㄜ...愛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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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sheri1990929 於 2014-9-23 18:53 發表
我就算工作到一段落還是要進公司,你以為只有你要上班?

拖到第四天? 妳是告訴我星期五會好的,一度我也以為好了(我點動物消炎眼藥時我還是相信她的眼睛是被抓傷哈哈...)

星期六繼續流淚沒好,我星期六帶去看醫生是合情合 ...
你別信任她了呀!

快把人家培育的小貓 還給人家啦!

這麼爛.這麼多病.這麼多蟲的小貓... 幹麻花錢買...對嗎?

飛格上多的是  不用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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