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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轉貼飛格會員(泰豪寵物店)劣跡

事情不管誰對誰錯 也不重要 就交給司法去判斷 其實 小姐當他發現狗狗拉肚子2~3天 就因該帶去就診 不然就是拿回去寵物店
如果寵物店老闆真的像各位所說 信譽良好 我想當下他因該也會馬上做出處理
畢竟人家是有店面 而不是私下見面交易 不怕找不到人
而當事者的心情 我能體會 自己知道時日無多 偏偏買的狗狗 又比她早離開人世 心情一定很差
其實她如果把狗狗拿去就診 由醫生判斷 是不是在購買之前就有的病症 我想這些事情都很好處理
本人我送養或著交換 我都會發簡訊 請對方7天內如果醫生證明說 動物 是在跟我拿之前就有這種病
我都會退還 <==堤外話
這事情 我想最難過的因該是女方的媽媽
事發當時 我們大家都不在場 也不要去評斷誰對誰錯
我養過 博美 西施 狐狸犬 貴賓 特別是狗寶寶 幾乎帶回家第二天 就差不多適應
看到你叫牠  還會搖尾巴 跑過來 如果連續3天都在拉肚子 那狗狗可能真的有問題
拖到狗狗1ㄍ禮拜後死掉才處理 真的有點不因該

反正這事情等到司法做初判決 大家再來去討論吧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  沒有要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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