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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人權與狗權 !!! 孰輕孰重 ???

我趕小狗 抓狗大隊罵我 還說要告我

記得那時我手斷了 ,還住在醫院 ,我出去逛逛,應該是凌晨4-5點,當時是夏天所以天很快就亮了
剛好看到補狗大隊剛好在抓3-4隻的小狗,我一喊 狗狗快跑 快跑 快跑亞 ,這樣不行 對方還罵我防礙公務,
我還是說快跑 快跑  對方就罵我 還好當時我男友在旁邊,反罵他 說我只是小朋友,幹麻對她那麼大聲亞,
對方就惦惦了 ㄏ ㄏ
在來我看到新聞,外勞烹煮狗狗來吃 ,說狗狗是物品,罪名用偷竊物品 ,真是憤憤不平,小狗也是生命,牠們不是物品
要怪的話  我想是狗狗的主人 棄養 ,不然你想棄養前,應帶去結扎吧,您說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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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qqpl 於 2010-9-26 03:58 發表

環保局是政府單位!若政府對流浪狗管理不當.而導致野狗追傷路人!
應該是可以申請國賠!
若政府單位不回應或不賠.可以去動保團體那寫申請書.動保團體很有愛心.狗狗都這麼愛惜了.人!當然會賠!  [人也是動物]


動保團體 ...
對亞  狗會被動保團體愛惜  但人不會被環保局抓a  當狗被環保局抓會被安樂死   如果也捉人一定也會安樂死   所以一定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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