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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物管制] 沒想到這邊賣一堆畜牲 人也一堆畜牲沒人理他罵真爽

引用:
原文由 tw998001 於 2009-8-5 11:49 發表



我知道 所以我用認養的 代替購買  然後認養的錢大概3000剩下的錢
當然給他看醫生之類的 所以你認為??我錯了嘛???
是他們自己在嘴砲而已
開芭樂價就是錯的行為。如果我有朋友跑去房屋仲介說我有二十萬要跟你買八百萬的房子。
我一定嗆他無恥,不要臉,低級。
這個世界許多事情都有一定的規章,人人都這樣,只是給別人製造麻煩和困擾。
飛格如果都是這樣的芭樂文,要浪費我們多少時間來看這些垃圾文。
人人都這樣買東西,要浪費店家請多少員工來應付這樣的人。
你的行為,已經給大家造成困擾了。
但是,如果沒有羞恥心,是不會有感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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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阿,長得很帥條件又好。從不會到處炫耀自己多吃得開,多少女人主動貼上來。
可是呢,偏偏大多數喜歡炫耀自己交過多少女朋友,多麼厲害的人不論長相和條件都讓人
ㄧ眼就能看穿真假。

越是有錢的人越怕人知道他有錢。只有窮人和半吊子才怕人知道他窮。

他是什麼樣的貨色,講實在的非常容易就看明白了。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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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tw998001 於 2009-8-5 12:02 發表
感覺妳真的很可憐  報案 他會幫你處理 提出告訴之類的

第一次聽到 還需要自己去法院案申訴玲 又不是 警察不幫你處理

自己去按 你以為你是柯賜海?還是許純美 哈哈哈哈 ...
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
那你去報案吧。別說那麼多了。再講就更讓人看不起你。
你只有一張嘴?我們等你來告。

我根本懶得跟你說明這些程序。你快來告我們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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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大力丸 於 2009-8-5 20:28 發表


可憐的白吃喔~

哥哥在教你這~智障兒童一次 妳在去玩芭比娃 懂嗎?
網路民事 警察管什麼? (有詐騙?搶劫?)
這邊 有犯法嗎? 妳跟大家鬥嘴 被大家炮轟 妳自己活該吧(不就妳嘴賤~)
妳想告 你要把我們罵你的話 列印下來 ...
ㄧ班來說警察還會要你自己提供罪證去打官司。你要告人毀謗,警察受理要幹嘛?幫你蒐證?
刑事案件現行犯警察一定要受理。但非現行犯警察在某些刑責仍會要求你自己提供證明。
是不會幫你蒐證的。比方說我現在打完你人走了。警察也是請你自己去驗傷,到警局作筆錄
然後也只是幫你送而已。他什麼都不懂啦。
何必跟他認真,說真的我懶得跟他說明。我保證他看不懂得。讓他來告。直接現場讓他看就好。
你沒發現我都不跟他砲這個嗎?何必交他,等他告不成告我要向他請求民事賠償啦。
讓他繼續砲,我ㄧ直在等他來告我。好笑。

唉 跟他說那麼多幹嘛呢?他要告就讓他告八。他一個人告我們,我們大家一起合告他。
他不懂臺灣法官判決有自由心證,小二的女兒被爸爸猥褻,是提出不醫院開立的證據的,
但法官會根據小二的姊姊和小一的弟弟述訴判斷小孩不會講謊話而判決爸爸罪名成立。
他以為他不引用別人的話就不是罵人嗎?法官不會看你的發文內容是針對誰的文章回的
嗎?
他可能不知道法官有權依事實作判斷的權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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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曾經發文說打無號碼電話給他可以罰4500,他要我們多一點人打給他,他賺兩個就可以買貂了。
此篇文章在很前面幾頁,如之前沒注意到現在也已經看不到了。

另外小弟也一直努力的檢舉他,也不知道有沒有人幫忙做檢舉。終於管理員把這件事情從根本上解決了。
大家以後不需要繼續跟他嘴砲,也終於讓其他受我們騷擾的會員們不用再繼續忍受了。

在此跟其他受到困擾的會員們說聲抱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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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好好笑喔, 這篇文章都已經被移到證物室了,表示已經被認定違規文章了。
也不看看版規,在一次就要直接鎖帳號了,也不看看飛格都明白表示鎖帳號絕不手軟。
終於消失了。

他如果有點廉恥的話就好好反省一下。應該每個飛格會員看到他被鎖都拍手稱快。
做人做到這麼惹人嫌,真的再不會反省真的不如一頭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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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都過了快兩年了,還有人來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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