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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超好笑!單純好奇狗籠和貓籠的差別,竟得到這樣的回答。

知道我的人都知道,我不太喜歡跟認養寵物的帳號牽扯在一起。

妳是剛上飛隔沒多久嗎?

剛好有注意到你的文。

有時有沒注意到的,我還是會回文。

妳不用太在意,就如你所說的。

騙人是個人行為,但我又不認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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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4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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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道一題

反應不用這麼大。

無論認養的目的是什麼。

只要誠實跟送養者說,我想若送養者能接受,那自然是兩情相願的。

只是很多事情是個人原則。

還有,PO不實價格的人又不是我,你跟我說,我又不能幫你什麼。

飛格管理員又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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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png (28.95 KB)

2013-4-4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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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啦

引用:
原文由 蠻寶貝 於 2013-4-4 23:29 發表
證物室真好
大家都浮上來聊天了
真希望之前,你能幫我當男配角。

你就能了解我的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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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a071713 於 2013-4-4 23:50 發表
我是剛進來不久,也是為了替我家妞妞徵男友才註冊。
妳這麼有本事,為什麼不順便查查我是先刊登妞妞徵男友的廣告,還是先刊登寵物認養。
就是因為找不到優質公狗才再刊登要認養公狗這又有什麼不對。我計劃花多少錢領養狗妳 ...
好吧!

若是要如你這麼說,很多人都是在替自己找藉口。

包括那些想要便宜買狗,或是免費認養到別人狗狗的人。

也是在替自己想不勞而獲的行為找藉口。

愛狗或許是真的,狗狗那麼可愛,很多人都愛吧!

而你說的,不實價格的人好了。

他也可以說,便宜的已經賣掉了,剩下價格比較高的。只是來不及改文。

我當然不知道你計畫多少領養啦!你那篇認養文有PO價格嗎?

而認養,基本上就是免費的,有金錢的交換叫做交易。

我去買菜時,不會說,老闆,我要認養蔥,30塊。

而法律上的定義也是這樣,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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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a071713 於 2013-4-4 23:54 發表


你再發文一次,並說明妳的確是對我說話,我馬上告妳。快點!
他建議你去收容中心認養,這能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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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youeve 於 2013-4-4 23:55 發表


你隨便回回...

她就開版了....

她很認真喔! ......
是阿,我最怕遇到這種的。

真希望我昨天沒回文

我可以不理他,但我也可以跟他講道理。

但我怕會被阿季你打,

因為,感覺妳常常都受不了我的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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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youeve 於 2013-4-5 00:18 發表


我們都馬知道你要告哪一條

是~ 刑法第636條: 看你不爽罪!.....
昨天就建議他改帳號了。

被人看不爽,也會被告。

不過看人不爽罪,形容得真貼切。

很久沒有發文發到,出現限制發言篇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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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說真的,PO認養,說自己有認養狗的預算。

那假如

如果有賣方PO送養文,想領養的人,打電話去問或親自跑一趟,結果,送養人卻說,送養價25000元,

會不會有想領養的人,氣著說,那個人明明是賣,卻PO送養,在騙人?

我怎麼想,都覺得這兩者好像有點類似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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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蜜蜜家族 於 2013-4-5 12:53 發表
你最怕的的噩夢又來了!
不過,不過這回他想請你當男主角!
喔!

他去纏曹林奶奶了啦!

你不要說話,到時他想起我,又回頭纏著我就大事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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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a071713 於 2013-4-5 16:22 發表
妳(你)們要是認為自己說的才是真的,上法院最簡單,讓證據說話。

不過上法院之前請先發文說明這是妳(你)們針對某某暱稱的發言。

妳(你)們心裡怎麼想,我不在意,但自己打出來的字自己就要負責。

我鄭重申明我從來不認為可 ...
ㄚ豪,球被抄走了。

潔迷思還在跟場邊的啦啦隊阿妹聊天。

趕快告訴他要回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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