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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刑事詐騙] 七七乳佳賣病貓,說謊推卸不負責 [列印本頁]

作者: wooha_tou    時間: 2013-7-20 02:43     標題: 七七乳佳賣病貓,說謊推卸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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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oha_tou    時間: 2013-7-20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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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摺耳咪咪    時間: 2013-7-20 02:53

直接報警處理比較快,,別忘ㄌ收集好所有呈堂證供
作者: wooha_tou    時間: 2013-7-20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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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oha_tou    時間: 2013-7-2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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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oo1234    時間: 2013-7-20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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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摺耳咪咪    時間: 2013-7-20 20:42

我的律師朋友可以免費諮詢,電話私訊給你ㄌ不用怕她,告ㄌ就知道誰對誰錯
作者: wooha_tou    時間: 2013-7-20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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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很純真    時間: 2013-7-20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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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靈奶奶    時間: 2013-7-21 00:57

飛格又開始熱鬧起來了,大家加油
作者: zoo1234    時間: 2013-7-2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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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oo1234    時間: 2013-7-2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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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七七乳佳    時間: 2013-7-21 16:35

妳有任何問題直接走法律沒問題,一切交給司法!
但我要妳摸妳良心,貓咪當初認養出售時,
妳也未告知是要繁殖來賣的!是當天交易時才知道妳也是賣家。
交易當天沒人不讓妳看仔細看貓!是貓咪一直要衝出來,
妳也快速的將貓放進提袋!怕他跑走!
我也在我家門口跟妳交易何來急著不給妳知道貓狀況?

貓咪除了有妳所説的小的黴菌(約一圓硬幣的一半不到)之外
(這我疏失而我一共寄了妳的大貓三隻小貓六隻共九隻的藥讓妳餵)和因為換飼料的腹瀉,
請妳直接拍貓咪目前照片是否有焉焉一熄等狀況?
然後這當中貓妳也一下説他很乖要養一下又説妳男朋友説不能養,
我這也有交貓給妳前兩天貓咪完耍的影片等,
也有同胎貓咪主人也帶貓健檢也跟妳説該主人帶回適應良好的資料。

直接走司法程序,交給法官判斷。
作者: zoo1234    時間: 2013-7-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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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oo1234    時間: 2013-7-2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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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oha_tou    時間: 2013-7-21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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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oha_tou    時間: 2013-7-21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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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七七乳佳    時間: 2013-7-21 20:05

引用:
原文由 wooha_tou 於 2013-7-21 19:26 發表

他說提早會訂金就算我優惠價4000~
也再三跟我保證小貓很健康沒有任何問題,是因為家中貓口太多不得不拋售,我才下訂的!!
妳當面並未説明是繁殖我是事後查尋才知道,
令外銀白妹妹我當時也無説他無拉肚子等再加上她拉肚子是換飼料適應不良!
貓當初是妳無法再期限內帶回算4000!我才説沒關係妳先付訂一樣優惠給妳!
其他問題麻煩直接走司法程序無需浪費彼此時間及辯論!
作者: wooha_tou    時間: 2013-7-21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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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靈奶奶    時間: 2013-7-21 20:32

小貓拉稀會拉到帶血,通常都是已經拉一陣子了才會這樣!
如果有用藥去壓症狀的話,帶回家後還可以撐個一兩天不會拉!
或許可以騙過沒經驗的買家!通常突然換飼料,小貓可能會拉肚子,
大便會變成冰淇淋,不會突然就拉血!
至於霉菌,是小問題,小貓每隻都會有霉菌,只會看會不會發作而已!

因為貓咪才四千元,如果賣家願意退的話,就退一退,這樣就沒事了!
若是真的雙方都很不爽,那就法院輸贏,不過不管你們是原告還被告,
要打官司前,要先有心裡準備,因為你們到時損失的都一定會超過四千元!
說真的,像這種小案件,檢察官根本不想知道什麼霉菌阿,什麼拉血什麼的,
你們吵到法院裡,可能會覺得你們很煩,叫你們去合解,這樣…問題還是沒解決!
不如…你們雙方把事實經過都PO上來,讓所有的飛格會員來個公平審判,這樣或許會比上法院快!

作者: wooha_tou    時間: 2013-7-21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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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gan327    時間: 2013-7-21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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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ndy_sea929    時間: 2013-7-22 00:00

.......法院對簿公堂比較公正.......


有沒有:賣病貓,

有沒有:說謊推卸不負責、


有沒有:公開個人資料、


有沒有:公然妨害名譽、

應該:都會繳納金錢給中華民國。
作者: 七七乳佳    時間: 2013-7-22 00:00

李小姐你有三個帳號在賣貓,
我不相信你對貓這麼不了解,
有問題直接提告我,不需要玩分身遊戲!
作者: wooha_tou    時間: 2013-7-22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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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七七乳佳    時間: 2013-7-22 00:14

Migan327以及你這個和令一個kswissgt


你證據充足請直接提告,沒必要浪費唇舌,
有罪有罰,沒罪自然有清白,我們交給公證司法。
作者: 摺耳咪咪    時間: 2013-7-22 00:48

寵物有問題可以請醫院開診斷證明來佐證小貓有問題,買家第一時間告知賣家小貓有此問題,賣家本來就應該立刻處理而不是避不見面只用訊息聯絡,一看就是心虛,,有良心就出面好好處理不要刷嘴砲,,
作者: 七七乳佳    時間: 2013-7-22 01:00

引用:
原文由 摺耳咪咪 於 2013-7-22 00:48 發表
寵物有問題可以請醫院開診斷證明來佐證小貓有問題,買家第一時間告知賣家小貓有此問題,賣家本來就應該立刻處理而不是避不見面只用訊息聯絡,一看就是心虛,,有良心就出面好好處理不要刷嘴砲,, ...
我請她開直接提告阿,好久不見木村拓貓先生。
作者: migan327    時間: 2013-7-22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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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gan327    時間: 2013-7-22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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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佐馬    時間: 2013-7-22 01:30

我先說..我不站在那方立場上講話..話說你也真無聊...我以旁人立場看
你說對方不敢用電話詳談...只敢傳私訊...line...訊息
這話都是你們在說...講實話...我們這些旁人實在不知道要聽信誰的話

話說...你不覺得好笑嗎?你要公佈你們從頭到尾的完整對話過程,包括line,簡訊,私訊
那你就公佈阿!!何必一定要對方同意???
反正你一切資訊都有保存...你照實打上來...這樣有難度???
但是...請一定要照實打...千萬不要任意自行修改
對方的真實姓名和沒公佈在此的私人電話千萬別公佈上來
我們旁觀者想看的是事情的真相...而不是你發表的言論
-----------------------------------------------------------------------------------------------
1.還有我很想問你一個問題,為何從頭到尾你不敢用電話詳談???為何??請給我一個合理解釋...只敢傳私訊?line?訊息?(講事情是這樣的嗎?你是國中生還是小學生嗎?)
為何不敢?為何不敢?打電話給你為啥不敢接?為何?解釋?我會吃了你嗎?我有這麼可怕嗎?
合理的解釋?
2.還有當初我們要把貓拿給你,我們很愛這隻貓並沒有說不要,只是想請你把他狀態照顧好我們再接回?為何你不要?解釋?
3.而且也答應我們要把貓接回去!!最後晃點?為何欺騙?為何人間蒸發?
4.還有我們想要公佈你跟我們從頭到尾的完整對話過程,包括line,簡訊,私訊!!你敢嗎?你只要說一句好....我們就公佈出來....就是在等你這句,為何不敢?只敢講我們法庭上見??
作者: 七七乳佳    時間: 2013-7-22 01:36

一下説是男朋友一下説是哥哥,
一開始也問是否繁殖也説不是現在又是!
用訊息就是要留底,
你們兩個反反覆覆的訊息是最好的證據!
都給你們演就好!
作者: migan327    時間: 2013-7-22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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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gan327    時間: 2013-7-22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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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gan327    時間: 2013-7-22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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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oha_tou    時間: 2013-7-22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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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佐馬    時間: 2013-7-22 01:55

我不是說的很清楚了...你就打上來嗎?
如果..你照實打上來...何來的修改對話的疑慮!
是吧!!簡單說...你自行修改對話...和對方保存的訊息有誤
那你可能就要負法律責任
照實打...如果真是你對...你又何必畏懼負法律責任??????
只是也如我前面跟你講的...對方沒公佈之..姓名..電話..和對方本人照片..一切沒公佈個人資訊
你都不能公佈就是了
這樣有清楚...有明白了嗎?
引用:
原文由 migan327 於 2013-7-22 01:44 發表
求助懂法律的大大請給我一個正確解答...
一定要正確的解答...
如果我在這公佈所有訊息的圖片檔,需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如果不需要我馬上公佈...我要百分之百正確答案!!!!
小弟虛心懇求...謝謝..... ...

作者: 七七乳佳    時間: 2013-7-22 01:57

可惜我時間不多沒空在這跟兩位打字,還要上班
證據充足的妳們,直接請法官受理,不用在這談的羅生門!
作者: 曹靈奶奶    時間: 2013-7-22 02:09

你不用公佈全部的line訊息,因為太長了,檢察官可能會沒有時間看,我們也會沒耐心看!
你就把部份的訊息打成文字貼上來就好了,或是line有匯出文字檔的功能,
你只要把對你有利的部份貼上來就好了!匿稱的部份你就打成XXX或OOO就好了,
這樣我們就看的懂了!而且你也不會再被多告一條妨害秘密罪(目前的刑法電磁記錄不算是私人信件),
上了法院,檢調也是看雙方提出對自己有利的部份來還原事情的真相!
若兩造都承認的部份,也就是事實,而兩造各說各話的部分,就是案件要釐清的重點,
而這部份也是爭執最激烈的地方,若你貼對你有利的地方出來,對方一定也會貼,這樣我們就全看的到了,
這樣再來判斷誰是誰非會比較客觀點!
引用:
原文由 migan327 於 2013-7-22 01:44 發表
求助懂法律的大大請給我一個正確解答...
一定要正確的解答...
如果我在這公佈所有訊息的圖片檔,需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如果不需要我馬上公佈...我要百分之百正確答案!!!!
小弟虛心懇求...謝謝..... ...

作者: 佐馬    時間: 2013-7-22 02:20

怎麼講一講就停權了
沒戲看了??????
作者: 摺耳咪咪    時間: 2013-7-22 02:21

賣家你就明白的說要不要退貓就好ㄌ,如果小貓本身有問題買家當然有權利還貓退錢,不然就直接出來面對解決,躲著也不是辦法難不成你把錢花ㄌ沒錢還所以不讓她退,,凡是是講求證據把事情鬧大ㄌ雙方都是輸家,,,
作者: youeve    時間: 2013-7-22 05:06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youeve    時間: 2013-7-22 08:22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zoo1234    時間: 2013-7-22 09:16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zoo1234    時間: 2013-7-22 09:27

提示: 作者被停權或刪除 內容自動封鎖
作者: 曹靈奶奶    時間: 2013-7-22 09:58

貓界審判長出現了,沉冤待雪的格友們有福了
引用:
原文由 youeve 於 2013-7-22 08:22 發表
開版的   妳若心有不甘

可將證物拍照  寄到我的電子信箱

eva_queen2008@yahoo.com.tw

別移花接木嘿~!




你被停權 已收不到我的私訊.....

輸贏才4000元....

無需驚動地檢&地院

我偵查&審理..... 比檢 ...

作者: candy_sea929    時間: 2013-7-22 20:15

引用:
原文由 曹靈奶奶 於 2013-7-22 09:58 發表
貓界【公正審判長出現了】,沉冤待雪的格友們有福了

這就是自由心證......................
.


一審無罪二審判罰3000元

..罵鄰居烏龜 男子一審無罪二審判罰3000元
新聞網 – 2013年7月22日 下午5:43.
....隨便罵人「烏龜」小心吃上官司!高雄市一名傅姓男子因為罵鄰居「烏龜」而被控告公然侮辱,傅姓男子一審獲判無罪,高雄高分院今天二審審結,以「公然侮辱罪」改判傅姓男子罰金新台幣3千元確定,得易服勞役,不得上訴。(溫蘭魁報導)


判決書指出,高雄市一名傅姓男子在民國100年8月,因為幫家裡的小狗洗澡,和鄰居黃姓男子為了小狗能不能栓在公共區域而發生爭吵,傅姓男子於是要求在屋子裡的黃姓男子出來理論,但,黃姓男子不為所動,並且對著屋外錄影蒐證,引起傅姓男子不滿,問黃姓男子「是烏龜是不是啊!」羞辱黃姓男子。黃姓男子因此對傅姓男子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高雄地方法院原判決認為,傅姓男子用「烏龜」來形容黃姓男子待在屋子裡面,不出來解決糾紛,用意是表達不耐煩,並沒有羞辱貶損人格的意思,但,高雄高分院二審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傅姓男子藉由具有負面評價的物種稱謂,刻意羞辱告訴人怯懦、畏縮,確實足以貶損人格及社會評價,處罰金新台幣3000元,得易服勞役,不得上訴。
作者: 佐馬    時間: 2013-7-22 23:00

事情的真實性已經明顯一部份了
當 七七乳佳提出質疑說
...李小姐你有三個帳號在賣貓,
我不相信你對貓這麼不了解,
有問題直接提告我,不需要玩分身遊戲!..
...Migan327以及你這個和令一個kswissgt
你證據充足請直接提告,沒必要浪費唇舌,
有罪有罰,沒罪自然有清白,我們交給公證司法。....
對方當下也否認說...其他並不是他帳號
...他只有一個帳號...是那個因他被停權也無法得知
------------------------------
問卷調查來了....要是他真的只有一個帳號
為何他會被停權???後又傳私訊給我...說
Re: 你好  flybee  2013-7-22 02:29
  
原始私人訊息: 你好
引用:
我是wooha..我被停權了..
我可以用這支帳號發布照片嗎..會不會也被停
痾...傻眼這樣就被停...吐血!!! 阿知....你用2個帳號在同一篇主題發言
觸犯板規了吧!!IP同一個位置是嗎?
你可以用這支帳號用
至於~你要做什麼...你不用問我
畢竟這不是我的事....也請你別傳私訊給我
以免到時我也受到牽連
...看到此...誰說謊可知一二了吧!!
要是對...怎麼會把自己搞到停權呢?要求真相的網友們要求po上真相和他自己也說要發佈照片
為何到現在都還未看到他po上真相和公佈照片呢?
回規正題...要是七七乳佳真的賣他有問題的貓
他怎麼不直接拍貓存證並帶貓去給獸醫檢查並開立證明呢?
這樣的證據不是更明確有力嗎???為何他不要??
再說他不是說過6點後...他證據充足要直接報警處理
報了嗎???還是缺乏證據報不了???還是只是說好玩的???
作者: 佐馬    時間: 2013-7-22 23:35

這位大大...小貓有問題...我想賣家沒理由會不讓賣家退...只是如大大你講的...凡事講求證據
要退也講求證據的不是嗎?要退...那賣家是不是要拍照..並帶去給獸醫檢查..證實的確是賣家賣出的貓有問題
拍照證實為同一隻...如果提出相當充足且明確的證據來...那賣家不給退...那就是賣家太過份了
而且講實話...一隻貓也才4000再加上獸醫費用...最多5000~6000
這筆並不是什麼太大數目...賣家把4000花光
要拿5000~6000讓賣方退...並不是什麼難事
但是...問題是...賣方要退
怎麼不拿出讓買方心服的證據來???
引用:
原文由 摺耳咪咪 於 2013-7-22 02:21 發表
賣家你就明白的說要不要退貓就好ㄌ,如果小貓本身有問題買家當然有權利還貓退錢,不然就直接出來面對解決,躲著也不是辦法難不成你把錢花ㄌ沒錢還所以不讓她退,,凡是是講求證據把事情鬧大ㄌ雙方都是輸家,,, ...

作者: matcc25152    時間: 2013-12-29 17:11

怎麼文章都被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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