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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詐騙] 在此搜尋黑心狗販貓販 台中 尹小姐 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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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ohnson 於 2011-5-18 17:18 發表

我可沒侮辱人,
我說的都是疑問句! (賣家詐欺是事實我用肯定句)
而你們都是肯定句
愛喇低賽的人請看清楚標點符號!
別一個不小心就掉入陷阱!
你的意似是只有我能告你了哦!!
順便再請問一下  你到底告我了沒??
都查到IP了  那趕快提告吧!!
不要浪費辛苦拿到的IP哦!!
還有你有沒有要來拿錢  都不回應我
要不要先搞定我跟你的事  你在去告其他人
感覺你近來說話較有禮貌ㄝ~~ 有律師指導有差哦~~
金吉拉貓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chinchilla-bru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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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dad6832 於 2011-5-18 17:13 發表

你可以去請教你的律師喔!~你那句話說的很對~一個都逃不掉~這也包括你喔!!~好了~我繼續看戲等開庭~
你不是分的出來, 如何分法, 還是你只會叫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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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ohnson 於 2011-5-18 17:25 發表

你不是分的出來, 如何分法, 還是你只會叫囂?  
你先去問你所謂的律師朋友吧~如果他回答不出來你的問題~你再上來這邊做詢問吧~你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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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尹小喵 於 2011-5-18 17:25 發表

你的意似是只有我能告你了哦!!
順便再請問一下  你到底告我了沒??
都查到IP了  那趕快提告吧!!
不要浪費辛苦拿到的IP哦!!
還有你有沒有要來拿錢  都不回應我  
要不要先搞定我跟你的事  你在去告其他人
感覺你近來 ...
嗯! 那請你趕快告, 看是我被罰錢, 還是你得到污告被罰款!
假設我用肯定句而污辱到其他網友, 歡迎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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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johnson 於 2011-5-18 17:34 發表

嗯! 那請你趕快告, 看是我被罰錢, 還是你得到污告被罰款!
假設我用肯定句而污辱到其他網友, 歡迎提告!  
所以我提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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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dad6832 於 2011-5-18 17:32 發表

你先去問你所謂的律師朋友吧~如果他回答不出來你的問題~你再上來這邊做詢問吧~你意下如何?
你嗆聲的, 當然問你!
我律師朋友不回答這種鳥問題?
愛哭爸就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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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ohnson 於 2011-5-18 17:34 發表

嗯! 那請你趕快告, 看是我被罰錢, 還是你得到污告被罰款!
假設我用肯定句而污辱到其他網友, 歡迎提告!  
很奇怪ㄝ  我不是跟你說過了   我的計畫是等你告
我那只是個驚訝的語氣  是驚嘆號  你看不懂嗎??
你汙辱別人  自然有人會告  
至於你汙辱到我   我會做紀錄
等你告我的時候  在讓你及法官一起欣賞
阿到底有沒有要告  都不回答我......
我每天都在等信箱ㄝ!!  
金吉拉貓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chinchilla-bru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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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ohnson 於 2011-5-18 17:34 發表

嗯! 那請你趕快告, 看是我被罰錢, 還是你得到污告被罰款!
假設我用肯定句而污辱到其他網友, 歡迎提告!  
這年頭法官又不是笨蛋..
看不出來一些用意很明顯的反問句........
不是每個人都沒經歷過這些東西好嗎==
不好意思忍不住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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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johnson 於 2011-5-18 17:34 發表

嗯! 那請你趕快告, 看是我被罰錢, 還是你得到污告被罰款!
假設我用肯定句而污辱到其他網友, 歡迎提告!  
誣..不是..汙..還有
誰跟你說  用疑問句就不涉及刑法?

當然  你可對可受公評或可受議論之事提出質疑  但  非關公眾之事或屬於私德部份是不包含在內
而且  這只是妨害名譽罪之毀謗罪的但書條款  
對於  公然侮辱罪的部份  只要言行逾越尺度  發言對主題或對於事實之澄清或解釋並無助益 純粹是主用以發洩情緒用以貶抑他人
公然侮辱罪還是成立  也就是說  罵人再加個? 一樣要受刑法約束

你說  你問過律師  是那個律師這種水準? 他真的有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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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jui8281971 於 2011-5-18 17:48 發表


誣..不是..汙..還有
誰跟你說  用疑問句就不涉及刑法?

當然  你可對可受公評或可受議論之事提出質疑  但  非關公眾之事或屬於私德部份是不包含在內
而且  這只是妨害名譽罪之毀謗罪的但書條款  
對於  公然侮辱罪 ...
果然是熟讀法律之人~今天給大家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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