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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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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發表於 2011-5-18 16:22 																					 只看該作者
																		 
					
					
												
 
						
						
																											引用:原文由 貓奴姐姐 於 2011-5-14 20:55 發表   
你看不懂我想說什麼嗎??? 
我想說的是... 
蕭or周orX先生..... 
你是一個貪小便宜的人. 
只聽到3500元.... 
卻選擇性得...不想聽到那句~滿30天就要帶走! 
你發問.我好心回答你....你該向我道謝ㄟ.... 
.... ...   經過律師朋友指點, 你公開在版面說我是一個貪小便宜的人. 注意看:是肯定句 
已涉及毀謗名譽, 本人近日將對你提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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