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看見此文說吵的很兇,看了一下真是壯觀一個月了快500樓了
事主雙方似乎都是問題人物,
想旁聽的有得等了,8成會失望的,先開偵查庭,雙方叫來問話(偵查不公開,不得旁聽)
在者遇到的是年輕一點的法官(50歲以內),就根本不想理你們案芝麻小事,叫你們直接合解
不想合解法官叫依你們雙方提供的証據.
從中找出雙方都有罪.先口頭說出例如甲方可能詐欺罪成立,乙方可能毀謗罪成立
如不合解就正式開辨論庭(可旁聽),偵查庭可以單方不到延期單方偵查,時間上有的拖了
論壇上的發言都可列印下來當書面証據
我只能說區區3500元,真是浪費司法資源....最後8成也是不了了之
不過心中也是蠻期待的如果雙方非告不可,法官最後給的判決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