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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batthumbmoss 於 2011-5-16 04:07 發表 牛爸~ 可能麻煩你要 從第一篇看到最後了... 事情雖然錯綜複雜 但我可以很確定的跟你說 我錯 只錯在 小貓30天 賣出(基本上我認為這也不算真的做錯什麼) 但他當時也是接受才付訂金的 錢~ 他當天不來領貓 我就要還他了 是他死都不給我帳號 而且堅持要我退他兩倍差價 現在 我還是會還給他 只是 我會在法庭上在還給他 我可不想錢匯出去...又說沒拿到錢 叫我在匯一次 他的總總行為 言詞 我已經不會相信了 一切依法辦理 我覺得才是目前最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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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batthumbmoss 於 2011-5-15 21:54 發表 jui8181971 大 請不要再跟 adad6832有爭執了... 他也是一番好意 幫了我不少忙 那個etbabaycc 就是johnson的分身(或支持者) 不知道你門有沒有發現...口氣 用詞都很類似 所以基本上...告他 就是告 johnson 實在是不希望幫我講過話的人 彼此之間有爭執 johnson真的有所動作 真的麻煩他直接衝著我來 不要去牽扯到各位 大家在這邊 嘴砲 快樂就好了~~西高地白梗俱樂部 http://tw.myblog.yahoo.com/moss-thewestie/ 金吉拉貓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chinchilla-bruce/ 中市特寵業字第111號
原文由 牛爸 於 2011-5-16 03:44 發表 你也不要得意,買賣不成仁義在,把錢還人家就好啦! 事情始末就你倆最清楚,你能確定你都沒錯嗎?!
原文由 jui8281971 於 2011-5-16 10:33 發表 這段話 真的很實在很公道 沒賣成 3500本來就不是自己的 早還晚還都要還 匯一匯不就了 至於其它 再另案處理 這樣事情簡單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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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ohnson 於 2011-5-16 03:07 發表 看來你還是愛喇低賽 請問你憑什麼從我的文章就可以得知我受教育不高? 你有看到我的學歷證書嗎? 做人都可以胡亂信口開河? 胡亂攻擊?惡意批評他人嗎?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學你說: 看你的文章就可以得知你這個人真的 ...
原文由 yriuikimasvv 於 2011-5-16 11:43 發表 這招借刀殺人 說的很好給你加一分
原文由 johnson 於 2011-5-16 14:47 發表 她對我人身攻擊! 我只是正當防衛, 完美的比喻, 哪裡有殺人?別扯蛋!
原文由 mikanlinss 於 2011-5-16 12:03 發表 旁觀看戲中~~~~~~~~~~~~~ 各位有誰三聯單po出來了~~ 我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