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大自然生存法責的立場!人類自己都救不了自己了!花了那麼多錢保育!那些依索比亞,賴比瑞亞的小朋友他們一天餓死的有多少人,生活環境更是差,如果一樣要救連同類都無法救了還說要保育什麼,光是養隻雄貓一年花的錢可以救活那些小朋友幾百個人,但問題解決了嗎?保育只不過人類高高在上自以為身為自封的萬物之靈的同情心!物競天擇本來就是大自然的法責!假如回到遠古時代人類的祖先埔乳類還不是很聰明!被一些恐龍吃的時後,恐龍會覺得留幾隻下來給其他恐龍看看以後譜乳類長什麼樣子!如果某些物種真的很強可以讓其他物種補食到他們永遠都有辦法活下去這適合活下去,保育這個行為能力在其他動物身上沒有發生過,換言之只是因為人類這個物種自己所覺得要去做的!但在大自然是否定的!並非說保育是不對的!但是如果有那份閒錢跟時間不如先救自己的同類!在其他的動物中還沒有看過放這自己同類不救去救其他物種!這也只有人類才會有獨特行為!
如果真的要保育就應該把所有的動物都納進來,連同雞,鴨,豬,牛,難到這些都不是動物嗎,怎麼能因為貓狗就可愛一點就是保育,雞,鴨,豬,牛,被人類定為肉食動物,然後可以大量繁殖宰殺,倘若小蜜可以養的很大隻其肉也很鮮美,然後容意養活,那就可以跟雞,鴨,豬,牛,變成肉食用動物嗎?或是人類認為有靈性的就可以被納入保育而那些沒靈性無法跟人類溝通的就應該可以被殺來吃!所以到現在我還弄不懂保育動物的判斷是如何來判斷的,是用可以跟人類溝通才有保育資格,還是他的智商要到那可以保育?所以聰明的該活下去,笨的就是該死!再換另個角度想!小蜜被裝在杯子中大家都覺得可憐,但去過黃昏市場吧!那些雞,鴨幾10隻都被關在一個小籠子中,怎麼你就不會覺得可憐原來是因為他們不夠可愛不夠聰明活該被殺!如果說是因為這個物種快消失了,為了讓他不要消失那還情有可原!但貓貓狗狗小蜜基本上無所不在!其實都是人類自己定的這些法責,如果真要那麼有愛心全地球以後都改吃素食好了!
當然以上是站在大自然物競天責的法規上看的角度上來看,但在人類的立場保育是必然的!只是當你去看到那些難民你就會發現在台完流浪貓狗比個人還要好過!那又能救的多少!如果能救我寧願救自己的同類~
[ 本文最後由 xicco056979 於 2010-6-21 17:09 編輯 ]